银川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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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施意见(2021-2025年)》,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压实检察机关普法主体责任。根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关于开展2022年银川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现将《银川市人民检察院落实普法责任制“四清单一办法”》公示如下。
附件:1.银川市人民检察院落实普法责任制“四清单”
2.银川市人民检察院落实普法责任制考核办法
银川市人民检察院
2022年6月25日
银川市人民检察院“谁执法谁普法”四个清单分解表
序号
项目
内容清单
措施清单
标准清单
责任清单
普法责任主体
普法对象
1
习近平法治思想
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引领创新,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依法履职尽责,为建设美丽新宁夏作出更大检察贡献。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推动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同时,大力宣传检察机关公正司法、广大群众学法用法守法的生动实践,使全社会了解和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和践行要求,更好地发挥法治引领和示范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始终把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任务,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效,坚持党组会前学法规制度,持续推动十九届六中全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及全国、全国、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学习践行走心走深走实,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
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党的创新理论最新成果转化为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践动力。
政治部、机关党委
全体干警
2
宪法
深入学习宣传宪法
在教育培训及理论研究等工作中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大力宣传我国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大力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等内容,结合宪法宣传周,开展宪法集中宣传。
全面落实检察官入额、晋升等宪法宣誓制度。宣传宪法的实施,落实新任、晋级检察官宪法宣誓制度,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使人民群众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等,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使宪法在全社会得到一体遵行。
政治部
全体干警
3
民法典
广泛宣传民法典
以贯彻实施民法典为契机,树立权力监督与权利救济相结合的民事检察思维。把民法典作为“四大检察”的重要价值指引,刑事追诉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平等、充分保障诉讼参与人的民事权利,坚决防止和纠正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组织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深化民法典进校园工作,在“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法治进校园”等活动中,增加民法典法治课的比重,着重阐释涉及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典条文,促进培育未成年人规则意识和法治素养。
加大对《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学习宣传力度,选取对民事生效裁判结果监督、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执行监督、虚假诉讼监督、支持起诉等不同角度,编发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通过民事检察案例阐释实践中民法典常用条文的规范意旨、适用要点等,宣传民事检察保障民法典正确统一实施的职能,扩大民事检察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
第五检察部
全体干警,社会公众
4
党内法规
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突出党史学习教育,突出学习宣传党章、党内法规等重要文件,教育引导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贯彻党内法规,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在考核党员、干部时了解相关情况,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精神及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将党内法规学习宣传融入党史学习教育和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党建活动中,推动党内法规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政治部、机关党委
全体干警
5
内部普法
认真组织干警参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
积极开展“线上”调训工作。组织全市检察干警参加线上学习,督促干警参学宁夏干部网络学院、中检网及法宣在线网络培训课程,参学率为100%。组织好“线下”视频培训。组织各条线干警听取高检院、区检院的“检察官业务大讲堂”,本院的“检察官大讲堂”全年不少于4次,鼓励本院干警做好传导式培训。编发《银川检察》;认真做好检察理论刊物编辑,努力打造银川检察工作研究成果展示平台。组织干警参加案件旁听庭审活动。
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完善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每年开展一次旁听庭审活动的要求,不断强化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
政治部、综合业务部、第二检察部部、第三检察部
全体干警
6
以案释法
深化检察官以案释法工作
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结合办案,采取多种方式向当事人、诉讼参与人、旁听群众等以案释法、答疑解惑、宣传法律政策。结合各自业务特点加强典型案例的整理和发布。同时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在依法惩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法犯罪工作中的法治宣传工作。
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融入到各项履职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检察人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向双方当事人、相关行政机关或者相对人和社会公众进行释法说理,实现办案过程全员普法、全程普法,使典型案件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围绕扫黑除恶、食药安全保障、生态环境保护、网络诈骗犯罪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及刑法、刑事诉讼法新增加的罪名或条款等,编发典型案例进行宣传。定期分析公布法律监督工作有关情况,落实重要案件信息发布、办案数据公开、法律文书公开等制度,以司法公正引领社会公正,以法治风尚引领社会风尚。
各业务部门
社会公众
7
重点领域普法
加强重点领域重点对象普法
围绕一至八号检察建议、银川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扫黑除恶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惩治电信网络诈骗、服务新兴产业发展、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防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企业合规、认罪认罚从宽等重点工作,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突出宣传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法治方式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展成效。深化各级检察院领导兼任法治副校长作用,督促用好未成年人网上宣传教育平台,推进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老人、妇女、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充分发挥出庭支持公诉、法律文书说理、案例发布、公开听证和新闻发布会等普法功能,推动依法行使法律监督职能与履行普法责任的高度统一。加强检察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的整理编辑和发布工作。在“国家宪法日”“六一儿童节”“禁毒日”各类专项普法宣传周(宣传月)等重要节点,深入社区、乡村、学校,以典型案例、图片展示等形式开展普法教育活动。
各业务部门
社会公众
银川市人民检察院
落实普法责任制考核办法
为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更好发挥检察机关履职职能,不断推进检察机关普法工作深入开展,更好服务社会大众,形成部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根据根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及《银川市人民检察2022年院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现结合银川检察工作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银川市人民检察院各普法责任部门。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
三、考核内容
1.根据检察工作特性,重点宣传普及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对照《银川市人民检察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履职报告评议活动的实施方案》及《银川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各责任部门落实具体普法责任。
2.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履职报告评议责任分工落实情况列入院部门考核内容;学法用法情况列入公务员年度评优重要内容;组织全体干警参学宁夏干部网络学院、中检网网络培训课程以及网上学法考试,对未完成的人员进行通报。
3.在重要的时间节点开展面向广大群众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对不履行普法工作职责、不及时完成普法工作任务、普法成效不好的部门,年底部门考核予以扣分。
四、考核方法
1.听取综合汇报。被考核各部门向政治部汇报普法依法治理情况,落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等开展情况。
2.查阅档案资料。主要包括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日常普法工作、创新工作等证明材料,可提供书面、电子、声像等资料。
五、考核要求
考核办法自发布起实施,考核结果纳入部门考核中专项考核指标任务之一,请各部门高度重视。
银川市人民检察院
2022年6月25日